8月25日,浙江省奉化市法院开庭审理全省最大毒狗肉案,17名被告以销售有毒食品 罪被提起公诉,这17名被告人用毒药和麻醉针偷狗、收购和批发毒狗肉。这些人知道狗肉有毒,自己也不吃。
大陆媒体报导,17名男性被告人年龄最大的已有74岁,年龄最小的31岁,有的来自浙江龙游、永康、镇海、奉化等地,还有的来自江西南昌、江苏东海等地,多数只有小学、初中文化。
这些人有些甚至互相不认识,但偷狗、收购、批发毒狗肉这一完整的销售链条把他们连接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毒狗肉案的犯罪团伙。
该团伙中,陈某、王某负责收购狗肉,从2012年4月起,共收购了22吨狗肉,在待售的冷冻狗肉中,随机抽样检测出了琥珀胆碱成分。
他们供述,收购狗肉时,多数收的是死狗,收购时不会询问对方狗肉的来源,知道其中用毒药打来的狗是有毒的,所以自己也不敢吃。毒死的狗没有外伤,不流血,一看就是非正常死亡,他们所收购的狗有的身上还插着麻醉针。
对收来的狗,未死的放血处死,和死的一起只做腿毛处理,内脏都不进行处理,直接放入冷藏库进行冷冻。
潘某、顾某等7人负责偷狗, 2012年至2013年8月期间,他们在宁波的奉化、宁海、鄞州、镇海等地共偷了95条狗。偷狗方式多采用氰化物毒狗或麻醉针射狗。
他们称,麻醉针射中的狗跑100米左右就会倒地死亡,射中人,人也会被毒死。他们把毒狗的氰化物叫“三步倒”,狗吃了含氰化物的食物,两三分钟就会倒下。用来射杀狗用的弓弩、麻醉针与氰化物,大多购自网络,部分是从地摊上直接购买。
据悉,氰化物有剧毒,属警方管制物品。狗被氰化物毒杀后,在血液和肌体组织中有残留,放血不能去除肌肉组织中的残留氰化物。人食用这种狗肉后很有可能产生呕吐、头痛、腹泻等不良反应,过量食用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此前,浙江已发生过毒狗肉案。2013年7月17日,收购毒狗肉和用含氰化物药丸、熟食毒杀嘉兴海宁村村民土狗的7人被海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4年6个月、罚金3千元至17万元不等。
2014年5月,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法院宣判一起用剧毒的飞镖将近千条农家狗射杀销售的毒狗肉案,11人被判处1年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3年8月,江苏徐州开熟食作坊的邹某被抓,警方在其作坊发现1,000多斤狗肉。经抽样检测,狗肉中氰化物含量为0.97毫克/千克。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3个月,并处罚金16万元。
责任编辑:杨伟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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